2021-11-19
0-3岁是宝宝身体和大脑快速发育的时期,对宝宝的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家长的重视,因此专业人士对宝宝进行生理和心理、智力发育、行为训练、人格培养等多方面的科学指导尤为必要。为满足社会和家长对育婴技能人才的需求,落实育婴行业资质准入制度,解决育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婴幼儿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全年面向社会组织育婴教师培训,取得全国育婴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对象:
1、在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从事早期发展教育的教学资源管理工作人员;
2、计划建立幼儿园、亲子公园等早期教育机构的投资创业者;
3、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家庭入托或社区指导的保育员;
4、准备从事婴幼儿护理、护理、教育或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5、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护理、护理和教育方面知识和技能的父母(准父母)和祖父母(准祖父母)。
考证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具备条件者可参加培训但不具备考证)。
一、高级婴儿护士(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相关专业幼师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学生工作4年以上,经专业发展高级幼师正式员工培训效果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幼师进行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学生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安全行政部门审核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幼师进行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学生工作2年以上。
二、护士(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专业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专业保育员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自己本专业保姆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学习本专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
(3)6年以上连续专业工作经验。
(4)取得经劳动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的以培养中级技能为目的的中级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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